買屋的基本公式如下:住家所需使用的實際坪數+{住家所需使用的實際評數X公設比}x每坪的單價=購屋總價+[有無車位需求]目前銀行利率接近3%每貸款壹百萬20年攤還每月約繳新台幣5600元20000/5600=3.57所以你的購屋總價約3570000+300000=3870000以二房不加車位房子為例實際使用坪數約在16坪乘以公設20%(房子越新公設比越高)那權狀坪數約20坪你只能買到每坪單價在19萬元以下的區域同時別忘了過戶所需的代書費約12000契稅約20000地政規費約6000搬遷費約15000裝潢費約300000購買家具家電費用約200000詳細解答可以上我的部落格詢問kevin156226@yahoo.com.tw或搜尋楊世文
參考資料 專業分析
目前分類:購屋新手必讀 (2)
- Jan 17 Sat 2009 18:11
購屋前你不可不知的事
- Jan 17 Sat 2009 18:08
為什麼買房子要透過仲介購買之漏水保顧
透過房屋公司成交者,房屋仲公司公司對於房屋是否有滲漏水,依法應有調查或提出證明商品無瑕疵的義務,因此,交屋後如發現滲漏水現象,得依消保法第七條規定,要房屋仲公司公司負賠償責任;賣方如為一般人(非企業經營者),買方只能
依據民法第三百六十五條規定:「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前項關於六個月期間之規定,於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者,不適用之」。